2007年2月21日 星期三

誠實並堅持做對的事

誠實並堅持做對的事,是美好品格的表現,但是何謂「」的事呢?有時是相對性的,除了關乎道德性方面的問題之外,許多事情並非黑白分明般清晰,基於個人的觀點與角度,有時你認為做對的事,但別人未必認同,又或認為是錯誤的。

感謝主,我們可不被它困擾,因為在考量過程中,我們有一位大牧者在前頭引導,若我們以謙卑、敬畏的心來仰望這位賜人智慧的神,深信祂必幫助我們在真理的基石下作出明智的判斷,加上我們人生累積的經驗便可作關乎合神心意的事情,那麼即或有人並不認同我們的做法,我們仍充滿自信,坦然面對。

但是要有誠實的品格,並要一生維持它,真是談可容易,實在是一項挑戰。

在一個利害衝突關鍵的時刻,要自保是人天然的反應;面對某些可能導致個人失去別人敬重的時刻,人的防衛機制在毫無準備之下就會開關,一句背著良心的說話便會衝口而出,自省能力強的人就會懊悔己罪,重新立志;否則,人因能過了一次關頭而沾沾自喜,生命像踏在鋼線上行走,有誰在犯錯時想過它將會帶來強大的破壞力呢!其實,基督徒的誠實與敬畏神有莫大的關係,約瑟面對主母的試誘時說,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。

倘若我們真是相信神是無所不在,祂是輕慢不得、可畏的神,我們就不只活在人前或只在眼前的事奉,乃是無論作甚麼,都是為討我主喜悅而作。

願主幫助我們珍重這美好的素質,不要輕忽丟掉,且要窮一生不斷學習及操練,甚至付上無比代價仍持守著它。

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」(加6:7)